樂至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
樂府公〔2024〕14號
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〈土地管理法〉實施條例》和《四川省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〉實施辦法》有關規(guī)定,經四川省人民政府批準,決定將樂至縣良安鎮(zhèn)羅家溝村3組(原羅家溝村4、5、17組)、4組(原羅家溝村6、7組)部分集體土地征收為國家所有。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批準征地機關及批準文號
批準機關:四川省人民政府。
批準文號:《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T058川渝特高壓交流工程(甘孜﹣天府南﹣成都東、天府南﹣銅梁1000千伏交流工程)(成都東1000千伏變電站新建工程)建設用地的批復》(川府土〔2024〕723號)。
公共利益需要。
被征收土地位于樂至縣良安鎮(zhèn)羅家溝村3組(原羅家溝村4組),面積57.93畝;羅家溝村3組(原羅家溝村5組),面積84.15畝;羅家溝村3組(原羅家溝村17組),面積72.05畝;羅家溝村4組(原羅家溝村6組),面積104.25畝;羅家溝村4組(原羅家溝村7組),面積0.96畝。
四、征收時間
本《公告》發(fā)布之日起,由樂至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征收土地,并按已簽訂的《征地補償安置協(xié)議》全額支付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等費用。
特此公告。
聯(lián) 系 人:陳 偉 張志勇
地 址:樂至縣南塔街道池南路84號
聯(lián)系電話:(028)23393265
樂至縣人民政府
2024年 7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