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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是嚴實責任,強力治理。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專題研判文化旅游綜合治理工作,已開展聯合檢查9次,出動執(zhí)法人員150余人次,檢查文化旅游經營單位82家次,有效整改降噪設施不完善、管理制度不規(guī)范、超時經營等問題6個,處理群眾舉報違規(guī)經營案件4起。二是廣泛宣傳,形成共識。舉辦文化市場經營者培訓會2次,宣傳法律法規(guī),形成依法經營的良好共識;通過電視廣播、網絡等渠道宣傳文明健康娛樂旅游知識,形成良好的文化旅游氛圍;在社區(qū)、歌舞娛樂場所、旅游景點公示12318舉報電話,鼓勵群眾對違規(guī)行為進行舉報;廣泛走訪群眾,跟蹤問效,群眾滿意度達92%。三是健全機制,鞏固成效。聯合公安、市場監(jiān)管、環(huán)保等部門,對歌舞娛樂場所進行“定點、定人、定線、定時”巡查和24小時值班制,增加巡查頻次,及時發(fā)現問題、解決問題,形成文旅市場巡查長效機制。